第二十一章 潇洒走一回

蛋打汤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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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源山大当家的庆生,为了供大当家以及其他江湖上的同道朋友们开心,桃源山上的自家兄弟纷纷开始在这酒席之间的空地上一展自己的绝技。8Ω『 ┡ 1中文  网赛李广杨迁第一个上阵,在乌漆墨黑的赤峰顶上刮着微微的风,展现了他出神入化的射箭绝技,在百米之外将星星之火的蜡烛射灭。

    “哎呦,杨兄弟真是厉害啊!”

    宴席之间,一位穿着紫色长裙显露傲人身材曲线的年轻妖娆女子走到了这空地之上,当着大伙的面说着矫情嗲嗲的话。

    “纤纤姑娘打扮的这般妩媚,难道是要勾引大当家的不成?”

    旁边酒席上喝得醉醺醺的江湖友人,说着些故意调戏纤纤姑娘的话。

    “你这多嘴的家伙,你要是再敢多说一句,信不信我先摄你的魂!让你一辈子都醉生梦死!”

    纤纤姑娘转身,双腿诱惑交叉的站在原地,双手轻轻的在那个乱开玩笑的家伙面前来回晃动,随意展示着自己让人眼花缭乱的手势,打算吓吓那个胡言乱语的家伙。

    “别啊!纤纤姑娘,我错了,我错了!你要是再继续的耍着万花手,我定会陷入幻境之中,被你把魂魄摄走!”

    “一花一式眼缭绕,万花齐放梦逍遥。梦境徘徊千百步,三魂七魄黯然消。”这诗是江湖中人对万花手最贴切的描述,世人皆知在江湖之上有一位长相俏丽身姿妖娆的女人,只用她的双手随便在哪个人面前一晃,那个人就会死心塌地的为她办事,甘心为她做牛做马,直到她允许这个受了迷惑的人选择死亡。这个女人就是此刻站在桃源山的万花手纤纤姑娘,江湖人称“万花手”,但是却从未有人真正的见过纤纤姑娘使出过万花手,因为见过的人——没有一个还正常的活在这个世上。

    “算你这个家伙还识趣,好好的喝你的酒就好,休得在胡言乱语纠缠一番。今晚大当家的4o岁诞辰之喜,我纤纤姑娘作为这桃源山中的一员,定然是要给大当家的表演些节目才好。”

    一身紫色着装的纤纤姑娘,一步一个妖娆姿势的又回到这平坦的宽阔场地之上。

    “哎哟,我可是知道这江湖之上不管哪个男人,只要是看了你纤纤姑娘挥手舞动之后都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今日,我们这里可是大部分都是男人,纤纤姑娘确定要在这宽敞的地儿翩翩起舞吗?要是一不小心我们都被你摄魂了怎么办?”

    男人喝多了酒,最喜欢的事儿就是拿动人的美人开涮,刚刚才吓醒了一个喝多酒的家伙,纤纤姑娘却是无意又招惹了更多男人们的注意。

    “好你们这些臭男人,酒喝多了就知道胡言乱语。只是你们这魂魄太龌蹉了,我纤纤打心底有些嫌弃,更别说还使出万花手摄你魂魄,脏!”

    玩遍山下江湖上的一些名流绅士、豪情侠士、高官达人……纤纤对这些桃源山上的男人们压根就提不起半点儿兴趣,大家平日里见面也只是在行些江湖礼节罢了。

    “今晚,我愿意为大当家的跳支小舞,给大当家的尽尽兴。纤纤也在此祝大当家的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纤纤姑娘走到空地前方,站住了脚双手作揖向高仁大当家的拜寿。全部的江湖侠客以及萧逍等人转身欣赏着这位身姿卓越的江湖美人,为大家展现翩翩起舞的风采。

    “等等!”

    不知从哪里传来一句很不协调的叫喊声音。萧逍寻着声音转身,却是现坐在自己身边的凌风站起身来,像是有什么很重要的事情宣布一样,其他桌子上的江湖豪侠也都注视着萧逍一桌,注视着凌风。

    “今天大当家的庆生,我也要为献丑为大当家的表演表演。”

    凌风轻轻拨开阿兹佤拉着自己的的胳膊,单身走下宴席来到纤纤姑娘身边。

    “哟,长得挺不错的小伙子,难道你要和纤纤姑娘一起起舞?”

    最喜欢吃些小鲜肉的纤纤看着自己身边来了一位各方面都还不错的家伙,便也动心了一会儿,对凌风表出现格外的热情。

    “no!纤纤姑娘你不是打算跳舞吗,那我就在今晚高歌一曲,歌舞升平的晚上,在配上桃源山今晚的氛围,那定是一场绝美的盛宴。”

    自己三弟今晚在这桃源山表现得是这样的活跃,而萧逍更是随着今晚气氛的高涨,内心的顾忌却是丝毫没有减退反倒是时刻紧绷着神经。哪怕凌风随便一个口误暴露了身份,萧逍都清楚知道自己一伙即将面临的是什么。

    “小弟你这身上被我小妹儿整顿出来的伤不要紧吧?要不要先休息一会儿再来!”

    高仁看着凌风头上顶着个大包,身上衣冠不整,当着大伙的面虽是好心的关心凌风,实则大家都听得出来这是在暗示凌风和阿兹佤的关系不一般。

    “哪里哪里,瞧大哥你说的,这哪里是整顿。再说了,我也没把他怎样,他要唱歌你就让他唱吧!”

    看着大伙的都带着有些邪恶的笑容看着自己,莫名其妙躺枪的阿兹佤站起身来大声的为自己辩解。

    “行了行了,瞧你这个鬼丫头,就你的那点儿心思啊,在座的哪一个哥哥不知道啊!”

    看着自己心疼的精灵小妹儿终于找到了自己在乎的男人,今晚高仁心里甚是高兴,笑得合不拢嘴。

    “哼!”

    阿兹佤说不过自己的大哥,便也撅嘴大出一口气后坐在萧逍旁边的位置上。

    “扫把准备!”

    “扫把?”

    众人不解凌风的意思。

    “嗯嗯,我唱歌需要一种音乐道具叫做吉他,现在没有,我就用扫把代替吧!”

    凌风在自己的那个时代,自己在警校的时候就会经常抡起吉他哼唱一些自己喜欢的曲子。今日在这大明朝,在这热闹的时候,手痒的凌风忍不住的要高歌一曲。

    “纤纤姑娘开始吧!”

    拿着大扫把揣在怀中的凌风,双腿劈开肚子向前挺开始润着嗓子。

    “天地悠悠过客匆匆,潮起又潮落。

    恩恩怨怨生死白头几人能看透,

    红尘呀滚滚,痴痴呀情深,聚散终有时。

    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至少梦里有你追随。

    我拿青春赌明天,你用真情换此生。

    岁月不知人间多少的忧伤,

    何不潇洒走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