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出门即江湖

飞在天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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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医的消息有不少,都无法分辨真假。81中文网无非都是哪里有人见过神医出现过,某个地方谁的病被神医治好。这样的消息一大堆打包卖,银子不多,想找神医的人总会花银子买。

    但怪医农尝的消息,却说是真的,要五两银子。

    两人吃饱喝足,带着干饼和熟切牛肉离开。

    走出五里地,后面追上来五个人。沙秋和罗杰很有默契地站出路边,想让五人先走。不料他们却把沙秋和罗杰围了起来。

    当头一人说:“如今福城封城,生意难做。不如两位兄弟行个方便,把身上值钱的东西和银两分与我们几个。”

    这五人刚才就在客栈里吃酒,罗杰说好酒好肉尽管端上来时,他们都往罗杰和沙秋身上多看两眼。

    沙秋说:“有手有脚的,干些什么不好,为何要劫道?不怕官府通缉吗?”

    对方其中一人说:“官府现在自顾不暇,你还是识趣点把东西给我们。”

    罗杰奇怪道:“你看我,背后有刀。你再看他,身后背剑。你们到底长没长眼睛,怎么就认为我俩好欺负?”

    又有一人说:“我干这行眼最尖。你的实力不过开碑,他的实力不过断木。你的包袱里至少有三锭银子,每锭十两。用去一锭买消息付酒钱,至少还有两锭。他的包袱里估摸有十两碎银,或许还有银票。我说得可对?”

    看着那人说得头头是道,沙秋和罗杰心里很是佩服。这个人说得确实准,两人的修为和包袱里的银两,都说得差不离。真是不能小瞧人,行行出状元。

    沙秋问:“你这人也算眼光极好,投往商家或官家都可以有个好前程,为何要走歪路?”

    那人不好意思道:“多谢夸奖。这也是做得多了,练出来的。”

    领头的不耐烦,说道:“好啦好啦,都是出来混的,规矩都懂。把钱财交出来,大家不伤和气。你们走你们的阳光道,我们走我们的独木桥。求财而已,不想伤害你们。”

    “如果我说不呢?”沙秋抬手拔出背上的剑。剑光冷寒,光洁的剑面映出均匀的锻纹。

    领头的眼睛立刻直了,盯着沙秋手中的剑说道:“这把剑好,我要了。你们不要和我抢,钱财你们自己分。”

    有人说道:“说不?那就别怪兄弟们不讲江湖义气。”五人立即拔出兵器。

    罗杰拔刀在手,说:“你在我身后,我来对付他们。”

    沙秋回了声好,与罗杰背靠背。

    出门即江湖,你不惹人,人惹你。有时候就算交出钱财,也不一定保得住性命。沙秋当时对楚伯来说得轻巧,楚伯来又岂会不知?

    罗杰没有增元丹吃也没有增益丹吃。按沙秋说的时常在山野挖草药做三灵炖,激蛇血后升到开碑后期。

    这五人,有一人开碑中期,一人开碑初期,三人断木后期。本来想着以多打少,可以吃下沙秋和罗杰。

    领头的其实不想动手,因为罗杰也有开碑实力。如果罗杰是开碑后期,他们有可能失手。虽然以前也成功打劫过开碑后期的高手,可当时对方只有一人。

    好在沙秋只有断木实力,他们才决定试试。吓唬吓唬说不定就可以得手,不需要动手。可是领头的看到沙秋手中的剑后,决定动手试试。他也是使剑的,好剑差剑看得出来。

    “你们想清楚。交出钱财和宝剑,可以放你们一条生路。真要反抗,我们可就不好留手。到时候你们死了,东西还是我们的,多不值。”领头的继续劝说,希望沙秋和罗杰主动认栽。

    罗杰手臂轻碰沙秋,意思是要出手。然后也不回答领头的话,直接出刀劈向对方。

    他的刀法是家传的鬼神刀法,据说刀法使出神鬼莫测。可惜以前没能使出那样的效果,包括他家里人也使不出来,所以家人都不练武了。

    可自从罗杰练了净心天经,刀法境界提升了至少六层。此时使出,已经有些神鬼莫测的意味。快时看不清,慢时摸不透。一占上风,攻势连绵不断。

    沙秋可以说是失去武功又重新练回后,第一次与人生死对战。之前在飞雁山与罗杰切磋过,已经适应实力从高处跌落的低处的变化。

    此时面对三个同为断木实力的对手,因为不担心身后,虽然手忙脚乱倒也能勉强应付。

    领头的用剑,开碑中期。被罗杰一阵抢攻,慌忙后退。等旁边那开碑初期的同伴挥刀助攻时,罗杰出乎意料地转攻开碑初期的家伙。

    他没有告诉沙秋会脱开后背的防守,因为他相信自己能够在杀死对方后及时回防。实力高过对方,刀法比对方好,这样都不能一波攻击带走对方的命,还有必要出来江湖混吗?

    他也领悟不少净心天经关于拆解的玄妙,对自己的刀法和别人的刀法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对方挥刀助攻,立即被他抓住一丝破绽猛攻。

    一步九尺五刀,对方被砍得连退三步授。当胸一刀劈断肋骨,心被割开喷血倒地。

    罗杰一步退回沙秋身后,惊得上前偷袭沙秋后背的头领跳开就逃:“风紧,扯乎!”

    “还想逃?”罗杰一步二丈,刀带风声砍向对方后背。

    那头领听到脑后风声,往边上一躲,反手就是一剑。

    罗杰道:“早防你这招回马剑!”手腕轻转,刀锋即向对方手臂砍去。

    啊的一声惨叫从头领嘴里叫出。没等他喊第二声,罗杰的刀已经断掉他的脑袋。

    那边与沙秋对打的三人,看到罗杰劈胸杀人已是胆颤。原来两人真不是善类,是猛人啊。

    听到头领喊跑,他们立即转身逃跑。再听到头领的惨叫,更要加快脚步头也不回的直往远处逃。此时恨不得对手先杀自己另外两个同伴,好有机会让自己逃走。

    可惜他们不知道,若论轻功,他们谁也快不过沙秋。分开三路逃又怎样?不反抗的把后背留给敌人逃走,虽然度更快,却没有防守可言。

    第一个在逃出一丈时被沙秋削断脖子,第二个在逃出三丈时还是被沙秋削断脖子,第三个在逃出六丈时仍然被沙秋削断脖子。

    罗杰晚一步到达,没能赶在沙秋面前抢杀第五人。他道:“你的实力明明不如我,为何杀的人比我还多?”

    说完,罗杰习惯地搜那尸体,看有没有值钱的东西。看着脖子咕噜冒血,总觉得恶心。他又唠叨起来:“我说你哪里来的喜好,怎么专削脑袋?”

    沙秋也在搜尸体。付出辛劳,总要有收获,这是罗杰的名言。为了维系同伴的感情,自然要入乡随俗,和同伴一起干。

    “刺进去还要拔出来,浪费时间。走势与路线要一致,自然要用削字诀。脖子最细也最致命,非它慕属。”

    罗杰想到沙秋削剑后剑去的方向正是追向第二人的方向,明白这是在指点他的武学。不过罗杰嘴硬,道:“那你还不如用刀。”

    沙秋说:“刀剑各有所长。单论快,剑比刀快。”

    罗杰不服地“切”了一声,搜到一人尸体时,忽然惊叫:“哈,这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