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骑士王之荣耀

六月鹰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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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了线,黎振轩并没有急着会学校,而是在一家乐器店里买了一把499的原木吉他。

    小说上已经铺垫好了,接下来他准备在音乐上下点儿功夫。

    歌曲,他的脑子里有无数未来出现的经典好歌,乐器,手中的这一把原木吉他勉强够用。

    黎振轩开始考虑给自己找个可以练歌的地方。

    黎振轩上辈子的经历称的上是复杂。

    大学毕业之后黎振轩找了一份很普通的白领工作,薪水少,工作忙,整天足不沾地的同时,还要承受同僚的挤兑和上司的责难。

    某次醉酒之后的黎振轩一怒之下在酒吧里就把那个总是看自己不顺眼满嘴cnmlgb的部门主管给开了瓢,工作自然是丢了,他一咬牙,也没有再找工作,而是南下横店当了群演,希望能够在横店找到机会一举成名。

    现在想来,当时的自己真真是太甜了。

    横店的群演数不胜数,真正从群演之中崛起的明星有几个?

    黎振轩在横店混了三年,没混出什么名堂,却从横店混到了北京,成了一个‘光荣’的北漂,期间在饭店擦过盘子,在酒吧唱过歌,给人伴过舞,做过编剧,写过小说,及至年近四十,虽然没有获得什么成就,但是因为经历的多了,所以什么都会一些,音乐方面,他的音色也算是挺好,吉他弹的也过得去。

    但是上辈子是上辈子,这辈子是这辈子。

    上辈子他虽然会弹吉他,但是弹奏乐器这种事情讲究的就是一个熟练,上辈子乐感能不能被继承,黎振轩的心里都没谱。

    更何况,想要在音乐这条路上闯出名堂,靠着自己原本那半桶水的水准显然是不行的,纵然他的脑海之中有无数经典好歌,唱不出那种味道,演绎不出那种感觉也是无用之物。

    今生想要取得非凡的成就,除了仗着他脑海虽然,这肯定会让自己很忙。

    但是既然决定走上这条路,那么就不该矫情的想要过普通人的生活。

    一边享受着万众瞩目的闪光灯,一边又想要轻轻松松的不费半点力气,这天下间哪里有那么便宜的事情?

    在家练歌是肯定不行的,老妈现在一心想着他努力学习,考一个好大学。考体育那个因为高考加分所以就算了,可是如果老妈知道他又是写小说又是玩吉他,非把他这个玩物丧志的不孝子揍死不可,所以在家肯定不行。

    但是除了家之外,他又无处可去。

    最终,黎振轩把脑筋打到了学校后面的小树林。

    ……

    梅若菊有一个特殊的习惯,因为母亲是学校老师的缘故,她拿到了学校后门的钥匙,那一片人迹罕至的小松林就此成了梅若菊每天中午休息闲逛的禁地。

    每一次中午放学后,如果不回家的话,梅若菊都会习惯性的来到这片小松林里独处一会儿。

    到了高三,很多家长都不希望孩子将中午宝贵的时间浪费于往返学校上,甚至有些家长会为了照顾孩子而就近租房。

    曹雪是梅若菊母亲的同时也是她的老师,本身就是一个性格颇为严厉的人,对她的管理就显得格外的严格。

    不但在学校之中对她的学习严格要求,即便是在回家之后也常常对她进行单独的学习辅导。

    虽然从未曾说过什么,但是母亲严格的管理确实给了梅若菊巨大的压力。

    每天中午的放风时间,成了梅若菊唯一舒缓自己压力的机会。

    她喜欢借着这个机会偷偷的看一会儿小说,小说永远都塞在她的课桌里,不敢带回家。

    今天,她同样带了一本。

    诛仙。

    她喜欢亦舒的小说,喜欢亦舒笔下那苍凉悲伤的爱情。

    她也喜欢张小娴的小说,喜欢笔下那理智到残酷的感情。

    她同样也不反感琼瑶,即便明知道琼瑶笔下的爱情男女总是失真,但是她也愿意去幻想那一份完美的案情。

    她看诛仙,只是意外。

    几天前,她从同学的口中得知了诛仙这本名字,本没有放在心上,只是作者的名字让她稍稍上心。

    黎振轩,一个十分熟悉的名字。

    同学都在讨论这个黎振轩是不是他们班上的那个。

    有些人觉得不可能,但是却也有一些人信誓旦旦的认为两者是同一个人。

    因为这件事,在书店买参考书的时候,当梅若菊在书架上看到新上架的诛仙,便忍不住买了一本。

    她对黎振轩并没有太深刻的映象,虽然两人是同班同学,却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在母亲的严格要求之下,她的目标从来都是一本,是最好的大学。

    而黎振轩……

    他们并非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更何况这个男生从前总是很沉默,沉默的仿佛和周围的喧嚣格格不入,即便是同班三年,他们之间也甚少交集。

    她忍不住想要看看,这个自己同班三年却从未曾有过交集的男孩子写的到底是一本什么样的小说。

    将纸巾放在地上铺好,梅若菊背靠着一株松树坐下,正要打开的刹那,悠扬的曲调在吉他的静谧的松林之中扩散开来。

    一曲骑士王之荣耀在黎振轩的指下缓缓倾斜而出。

    他听过许多歌,也唱过许多歌,学了吉他之后更弹奏过无数曲子,但是从来都没有一首曲子能像这一首一样让他饱满的投入自己的感情,即便这首曲子,并不适合用吉他来弹奏,无法反映出曲子中的无悔和绝望。

    孤独的巡礼,骑士王的荣耀,或许这并非是最美的曲子,也并非是最好的曲子,但却是黎振轩的最爱。

    这是偏爱,因为承载着这曲子的角色,而毫无道理的偏爱。

    这首曲子,上一世他就练习弹奏过了无数次,这次再弹,指间已经有些许生疏,心中却多出更多的感悟。

    高高的剑丘,受骑士与臣民的敬仰,剑光潋滟,脊梁挺直,拔出圣剑的刹那,莫说是作为普通人,便是连作为人的资格也一起舍去了。

    但是这值得后悔吗?

    不值得!

    纵然没有人理解自己,但是这不是退却和停下的理由。

    “哈,我也真是矫情!”一曲结束,黎振轩沉默良久,紧闭着双眼,沉浸在哪自己无比熟悉的曲调之中,忽的往自己脸上拍了一下,嘴角噙着笑意,一只手举起,迎着从针叶之间洒下的碎斑。

    “亚瑟王,今生奉你为王,鲜血为你封疆!”

    “黎振轩?”

    突如其来的声音让黎振轩稍稍一愣,仰起头来,一抹飞扬的裙摆荡起,白色的凉鞋下圆晕的脚趾头滴溜溜轻踏。看着来人,他有些意外,对方的目光也正好落在他手中的吉他上。

    “梅若菊同学,巧了,你也在这里休息啊?”嘴角微微翘起,玩味的目光落在了对方手上的书上:“看小说可不是你这种好学生该做的事情。”

    因为角度的问题,黎振轩并没有发现梅若菊手中的正是自己的小说诛仙。

    “哼。”被对方窥见了自己的小秘密,尤其是对方还很有可能是自己手中小说的作者。梅若菊颇为恼怒的哼了一声,但是少年人的骄傲不容许她低头,扬起下巴道:“想不到你还会弹吉他,弹的挺好听的,是什么歌?”

    “随便弹的,没有什么名堂。”黎振轩拍了拍身边的草皮道:“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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