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崇拜炼神

六月鹰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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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神道,在《仙魔决》的设定之中,其实就是集众之道,是集众弱以抗诸强,聚沙而成塔的方法。

    传说在久远之前,天地混沌,九界未分,号称始界的时候。

    人族弱小而为诸多强大的种族欺凌奴役,为了对抗诸多强大的存在,人族必须要团结一致才能获得生存喘息的空间。

    在这种情况下,神道诞生在人族之中。

    神并非是一开始就存在的,而是被人族造出来的。从诸多人族之中,大家共同选择推举出一个或者数个领袖,奉这个领袖为神,忠心耿耿的侍奉并崇拜他。而那位领袖,则可以借助信徒族人的崇拜侍奉,从信徒的崇拜之中获得力量,并用这力量来保护人族。

    伏羲、女娲、燧人、炎帝、皇帝等等,都是人族依靠神道的方法强行制造出来的人类的守护神。

    靠着这些守护大神那强大的力量,在洪荒之中最弱小的人族挣扎着生存下来并不断的扩大着自己的地盘,增加着自己的数量。

    最后,也是最强大的一位人造神,盘古出现了。

    他开天辟地,强行划分九界,将最强的魔族赶去了魔界,最凶残的妖族封印在妖界,羽族居住在羽国,鳞族居在太虚海境,而人族则借由盘古的力量,得到了剩余五界的庞大地域。

    盘古死后,人族因为没有了外界的压力而开始了内斗,再也没有谁能够凝聚众人的崇拜意念而成神,久而久之,神道也就此失传,成为了不闻于耳的传说。

    《仙魔决》的元天邪帝能够知道神道的知识,还是因为他出身元蛇一族,元蛇一族乃是烛龙退化而来,在始界洪荒之时无数次和人族大神交战,对于人族的大神获得力量的方法自然是门清,只不过这需要众人庞大意念才能达到成就的方法,对于元蛇一族而言并没有什么意义,他们本就是少数种族而且生育困难,就算靠着这种方法得到了丁点儿的力量,对于元蛇一族而言也没有什么意义。

    不过,这对黎振轩来说就完全不同了。

    2001年年末中国人口普查得到的数据是十二亿七千万,世界人口六十二亿。而《仙魔决》是一个仙侠世界,在那里即便是人族最昌盛的时候,其人口总数用千万这个单位也就可以统计了,根本用不到亿。

    虽然,黎振轩收集的崇拜肯定是很浅薄的那种,按照dnd对于信徒的划分,黎振轩觉得自己能够收拢到的崇拜,最多也就是泛信徒那一层次,绝大多数应该还到不了泛信徒这一层。虔信徒基本上不太可能。至于狂信徒……就算是有黎振轩也不敢收。

    他可没有去验证********机关威能的想法。

    但是纵然这些崇拜很浅薄,只要黎振轩足够出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全民星,光是这个庞大的人口基数给他带来的好处就不可尽数。

    更何况,黎振轩也没有想过在短时间之内靠着神道成神,拥有《仙魔决》中那些传说级大神的威能,他只需要通过这种方式来获得一定的力量,可以改变未来让自己和家人过的更好就足够了。

    整理了一下脑中的记忆,黎振轩按照记忆中的方法,盘腿坐下,调整着自己的思绪。

    我是谁?

    我是黎振轩。

    我是元邪皇,诛仙的作者!

    我是一个十八岁的高三学生。

    我是一个天才少年作家。

    我是……

    我是……

    我是……

    按照记忆中所载,黎振轩调整自己的心神,让自己越发接近自己留给众人心目之中的映象。

    渐渐的,他感觉到一些丝线,这些丝线像是实体又像是虚体,像是光又像是线,这些丝线,带着崇拜的意念,轻轻的缠在他的身上,飘飘荡荡。

    “吸!”黎振轩深吸一口气,仿佛在现实,又仿佛在梦中,轻轻的抬手,捏住了其中一根丝线。下一刻,一种崇拜、敬佩、喜欢的感觉从丝线上传来,虽然很淡,很淡很淡,但是这种感觉确确实实的借由丝线传入了黎振轩的身体。

    “呼!”

    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浊气,黎振轩缓缓睁开了眼睛,眼神之中有说不出的失望。

    “太少了,就这么点儿崇拜,别说展现威能,连用来把烛龙之力恢复到刚开始的水平都不行。”

    不过蚊子再小那也是肉,在这崇拜的加持之下,烛龙之力好歹也稍微恢复了一丁点儿,有了这一丁点儿补充,至少自己已经放了很久的长高计划可以有个开头了。更何况,诛仙带来的人气才刚刚露个头,等到简体和繁体版分别上市的时候,相信会带来一波人气爆发,那个时候自己的收获将会比现在的星星点点多的多。

    而此时诛仙的繁体版,终于在各大书店上架了。

    “老板,最近有什么新书啊?”李永是一个大学生,平日里最喜欢的娱乐就是看小说,尤其是武侠小说,平日里绝大部分的零用钱都用在了买书上。

    “新书当然有啊,就在架上,你去看啦。”书店老板此时正捧着一本书看个不停,听到李永的声音却丝毫没有抬头的意思。

    宝岛因为政策原因在盗版上卡的非常紧,再加上地方小,管控盗版所要花费的代价并不大,所以台湾的出版业远远要比华夏大陆发达的多。每年出版图书数量依然十分可观,一年超过4万种,每月出书量超过3000种,产值达400亿,加上发行收入可达600亿,其产值可占宝岛总产值的5%,养活了无数靠出版维生的写手,这一点当真让华夏内地的写手们羡慕嫉妒。

    不过,也正是因为新书太多,选择太多,想要找到符合自己胃口的却显得尤为困难,此刻李永就看着书架上那一排排各种各样的新书,陷入了选择困难症。

    忽然,李永发现了从自己进来开始,老板就一直盯着自己手中的书看着不停,似乎……也是新书?

    “老板,你看的是什么书啊?”

    “诛仙啦。”

    “好看吗?”

    “好看好看,你要买就快点啦,不要老来打断我,正看着精彩呢。”

    李永点了点头,走到新书架前也拿了一本诛仙。

    作为书店的老板,自然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各种小说作品看了无数。别的不说,光是阅读量就远远的超过一般人,既然老板都能看的这么入神,就说明这本诛仙肯定有值得一读的地方。

    “十八岁,真的假的,还是大陆学生?”拿到书,李永先翻到背后的作者栏看了一下,看到这上面说诛仙这本书竟然是一个大陆的十八岁学生写的作品顿时就觉得有些不靠谱,再看那张灿烂阳光下黎振轩微笑的照片,心中顿时有点不舒服。

    “扑街仔长得还挺帅。”

    不过,作者怎么样并不妨碍李永看小说,稍稍犹豫了一下之后,李永还是翻开了诛仙。

    时间:不明,应该是在很早、很早以前。

    地点:神州浩土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这一翻开,李永就觉得自己的眼睛再也无法从书页上挪开,那瑰丽奇异的幻想似乎要将他带向另外一个世界。

    “老板,这本书我买了。”

    “200块。”

    老板从李永的手中接过钱,看也不看的往兜里一揣,捧着手中的诛仙继续看了起来。

    宝岛繁体的出版和劲爆的销量更进一步的刺激了诛仙的火爆人气,从海峡对岸飘荡过来的对诛仙的赞誉也让诛仙在网上愈发的火爆。

    龙空、天涯上,诛仙的推书贴越来越多,不少人在他人的推荐之下入坑,结果这一入坑就陷进去了。

    “咦?”

    “我靠!”

    “还能这样写!”

    “张小凡真牛啊。”

    这个世界上终究是普通人居多,张小凡一个资质普通的平凡人,侥幸进入仙门却处处被人看不起,终于获得奇遇即将逆袭,这一看就产生了极大的代入感。再加上宏大的故事,瑰丽的奇景,各种匪夷所思的神通、异兽,都让无数人陷入诛仙的世界之中不可自拔。

    待到看完之后,迫不及待就要看下一章,却只能苦苦等待明天的到来。激动的情绪无处宣泄,迫不及待的想要找同好者分享一番,黎振轩刚刚建立的书友群,自然成了最佳的去处。

    在这种情况下,黎振轩终于在宝剑锋的亲自劝说之下和起点签下了约,正式结束了在各大网站之间同时连载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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