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1章 寻找梁梁

上古妖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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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又问:“那天晚上,你要我擦掉朱砂印,还有在酒店里,你不顾一切的出来救我,为什么那一刻,你在我身体里,你不是应该在那个僧人的手里吗?”

    闫霜继续说,本来是这样的。但是那天我去找白先生想办法,我闫霜强烈要求要和我在一起。

    白新生告诉她,鬼灵符和朱砂印都不仅会限制我体内那个东西,同时也会把闫霜也捆绑在我的身上。

    可是闫霜不依,说即使是这样,也要和我在一起。我想起了白先生叫玉述和尚去取的那个不包,应该就是装着闫霜魂魄的那个,如果我没猜错,救下闫霜的僧人,应该就是玉述。

    这就有了后来的情节,我在酒店里被女妖差点掐死,危机时刻,朱砂印被擦掉,闫霜趁机跳出来和女妖拼命,也就是那一刻,她认出了女妖生前的样子,想到了一些片段。

    说到这里,我竟然有一丝丝心里不是滋味。闫霜只是个小女生,居然是为了我而一次次的不顾自己的安危。

    不行,这件事情我不能让她一个人背负。我决定了,带她去找她的心上人,真的梁梁。

    “闫霜,现在该我说了,我刚刚要说的是,我知道梁梁在哪里,我可以带你去找他!”我满脸兴奋的说。

    “哦!”我本以为闫霜听见这样的话会激动的跳起来,或者是热泪盈眶。我万万没想到居然只是一个淡淡的哦字了事,而且她好像半信半疑。

    我连忙解释:“是真的,我跟你保证。是真正的梁梁,我认识他姐姐,证实了他小名就叫梁梁,也确实喜欢过一个红衣……”

    说到这里我顿住了,后面的失足女三个字我硬生生的咽了回去。我无法想象面前纯净如水的女孩会是个失足女,无法想象,也无法相信。

    闫霜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我:“红衣什么?”

    “没!没什么,那就这么定了,明天,我就带你去见他。”我拍着沙发说。

    天色很晚了,准备休息了,那么问题就来了。我让她睡我的房间,我睡客厅沙发。可是她死活不同意,说她就站在窗边,她有她自己的方式休息。

    她们鬼的世界我是不会懂的,既然是这样,那我也不勉强了。回到房间里,很快我就睡着了,这一夜并没有做噩梦,很久没有这么踏实过了。

    第二天一大早醒来,抓起手机,有一条未读短信。打开看,是李琳发来的:去跟你负责的单子吧,不需来公司上班了,记得按时完成!

    我真想回过去:去你妈蛋,你以为老子还会去上班吗?可是那只是化作我对着手机屏幕爆出口的发泄罢了,我简单回了三个字:知道了。

    懒洋洋的从床上爬起来,准备和窗边的美女闫霜打个招呼,想到今天一整天都有美女相伴,连做事都更有动力了,虽然今天的任务是带她去找她的心上人。

    “早!闫霜!”开门出去的一瞬间我就喊了出来,可是我傻了,窗前依旧戳着那个红色的纸人,不会吧,昨晚都好好的一个姑娘,今天就……这让我怎么带出去,我总不能抱着这个纸人去乘长途车吧。

    我正在懊恼的时候,纸人说话了:“秋瞑,我本来想给你做早餐,可是我不敢碰水,而且你家的煤气灶我也不敢用。”

    我晃晃脑袋,又揉揉眼睛。我没听错吧,是纸人再说话?又想想,好吧,昨晚人家和我聊到那么晚,怎么一夜之间就不认识人家了,只是变了个样子而已啊!

    “没关系啊,这些事情还是我自己来吧,我早就习惯了。哦,对了闫霜,你喜欢吃什么?”说着我走进厨房准备动手。

    “我不能和你吃一样的东西,我只能吃香火……”闫霜说。

    哎,对啊!闫霜现在是个鬼,连我自己都入戏了,好吧,那我现在就出去买一些回来。说着我穿好鞋子准备出门。

    “秋瞑,别急着出去,你先吃了饭再去吧!”闫霜关切的说。

    “别闹了,你饿着,我怎么吃得下啊!”说完我开门就下楼了。

    我住的附近哪里有卖香烛的啊,这里也不是防空山路,对了,去菜市场,那里又几家买烧纸和冥币的小摊子。

    这东西我也不懂,只能挑着粗的买了好几把。一大清早就开张,店主开心的差点晕倒。我抱着一大捆香往回走,半路遇见房东,没敢打招呼,低头走过去了,否则他肯定以为一大早买一捆香,要烧他们家的房子呢。

    回到房间里,我把纸人端正的摆好,把花盆里三年没开花的马蹄莲给拔了。我抽出三根大粗香点着了,插在花盆里。

    香烟缭绕,这下应该行了吧。

    “谢谢你,秋瞑!”甜甜的声音让人陶醉,我没说话,只是傻笑着摇摇头。

    “虽然现在不行,但是以后我一定会给你做一次早餐!”闫霜的的话语里充满了感动的意思,我没说话,依旧傻笑着摇摇头。

    我在厨房里简单的弄了点稀饭吃了,当我再次回来,闫霜已经美美的坐在沙发上对着我微笑,身边的香连一半都没有烧完。

    “你确定你只需要吃这些东西吗?”我问。

    “不然呢?哥哥打算给我来个鸡腿吗?”闫霜开心的笑着,露出两边的小虎牙,显得可爱至极,如果她真的是个有血有肉的人该有多好啊。

    我靠,想什么呢?就算人家真的是个活生生的大美女,人家也是有自己心上人的。

    我提议,如果没有什么其他重要的事情,那我们一会儿就出发去鹿城吧!毕竟不论是去见梁梁,还是去有一家酒店里面打那个柜子的注意,都要先赶去鹿城,好在都是一条路线。

    嗯?似乎还不行,我自己看了看闫霜的这身打扮。晚礼服是参加酒会的时候穿的,过于现代化了,特别就是这只有一只的高跟鞋。

    不过她可能是累了,把高跟鞋脱了,穿着鞋架上尘封已久的一双女式拖鞋,那是前女友的。不过她看到我注视着她的脚,有点不好意思,和我解释一只鞋子走路太累了。

    我要闫霜在家里乖乖等着,我去给她买衣服,不能穿的这么显眼。我用最快的速度来到大都会,到了女装区我傻眼了,琳琅满目。

    以前虽然经常陪前女友逛街,但是大多数也是逛到哪里就在哪里找凳子。我想大多数男人都和我一样,从来没有自己挑选过,也从来每个出过有用的意见。

    服务员问我女朋友的身材,我也没解释不是给我女朋友买的事情。因为根本没必要解释,我根据回忆大致描述了一下。

    最后选定了一条淡蓝色连衣裙,两件t恤,还有两条牛仔裤,女生必备嘛。因为我坚信,按照闫霜的样子和身材穿什么走在街上都是一道靓丽的风景。

    可是到了选鞋子我就犯难了,衣服可以估计,鞋子如何估计呢?刚刚看见她穿着前女友的拖鞋,似乎蛮合适的。

    那就按照前女友的鞋码来买吧!我按照自己的审美眼光,选了一双美美的鞋子带了回去。

    回到家开门的时候,闫霜又变成了纸人戳在哪里。我进屋,她立刻化为人形笑着说:“你回来啦!”

    我把衣服和鞋子都拿出来递给她,看见几件衣服,闫霜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唯独看到鞋子的时候,闫霜捧在手里,开心的就像个孩子一样。

    说着还穿在脚上在屋子里翩翩起舞,完全和之前那个温柔婉约的女孩判若两人。我让她去我的房间里,把衣服也换好,事不宜迟,我们早点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