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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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完结婚证,扶晓还有点做梦似的不真实。

    如果从她“第一次”在五院遇见季脩筠算起,相识到现在,才三个月的时间。

    她忍不住感慨:“没想到,我居然会闪婚!”

    季脩筠看看她,特别不满的反问:“闪婚?”

    等了六年,还叫闪婚?

    扶晓反应过来,把结婚证挡着脸,乐不可支的笑。

    婚礼约好了来年五月再办,扶晓暂时没告诉父母自己已经领了证,打算春节时带着季脩筠回甘城时再说,给他们一个缓冲时间。

    季脩筠想要按照扶晓的喜好重新装修布置新房,扶晓节俭惯了,觉得什么都很好,而且房子才住了两年特别新,根本不需要重新装潢,添点东西就可以了。

    两人工作都挺忙,扶晓暂时还和陆灵犀住一起,周五才回去。一周七天,只有三晚上才能和扶晓在一起,季脩筠觉得自己被临幸的天数太少,一脸幽怨的抱怨自己是外室,陆灵犀才是正房太太。

    扶晓解释说,陆灵犀没有父母,身为最好的朋友,等于就是她的半个亲人。在她没男朋友之前,她会尽力的陪伴她,照顾她。反正从陆灵犀父母去世的那天起,扶晓就在心里把陆灵犀当成了自己的一份责任。

    季脩筠也理解扶晓的做法,为了早日把老婆从“正房太太”那里解放出来,开始积极的替陆灵犀留意身边的优秀青年。

    陆灵犀碍于季脩筠的面子去相了一次亲,回来后,更加的闷闷不乐。因为对比之下,她就更觉得谢麟好。

    扶晓觉得此路不通,需要另寻良策。

    可是没等她想出什么办法,突然接到谢麟的电话,说自己已经带着父母回了甘城,并在下周末结婚,让她和陆灵犀有空回去参加婚礼。

    扶晓难以形容的震惊:“你说你要结婚?和谁啊?”

    “你也认识的,李明溪,甘城一高的同学。”

    “你们班里的学习委员?”

    谢麟说是。

    扶晓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谢麟这才真是闪婚!她本来是该恭喜他的,可是硬生生的说不出口,因为陆灵犀。

    “你是因为谢叔叔的病,才这么快结婚吗?”

    “也不全是。我爸这次在北京看病,明溪帮了我很多忙。扶晓,你可能还暂时体会不到我的感受。咱们都是独生子女,没兄弟姐妹,平时也没感觉,但是当父母有事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身边连个可以商议依靠的人都没有。这段时间,一直是明溪陪着我。当然了,如果不是我爸的病,我可能不会这么快结婚。但是,我和明溪结婚,不是为了我爸,”谢麟顿了下,说:“明溪就是我曾经对你说过的那个同学。”

    “就是你喜欢的那个救过你的同学?”

    谢麟说是。

    扶晓一万个没想到。

    挂了电话,她愁肠百结,如何对陆灵犀说起这件事?

    下班后,她打车到了陆灵犀的单位,等她下班一起吃饭,然后去逛街。在商场里转了半个小时,扶晓才终于鼓起勇气,说:“灵犀,谢麟下周要结婚了,让我们回去参加婚礼。”

    陆灵犀正在挑衣服,手里的一条裙子,掉到了地上,脸白如雪。

    “真的?”

    “真的。”

    陆灵犀声音有点发抖:“是谁啊?”

    “当年他班里的学习委员,叫李明溪。”

    她涩涩的答了句:“不认识。”

    “她毕业后在北京上班,这次谢叔叔去北京治病,她帮了谢麟很多忙。”

    陆灵犀呆呆的看着扶晓,像是被抽走了魂魄。

    扶晓都不忍看她的表情,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她和季脩筠只谈了一个月的恋爱,“失恋”的那一阵都痛苦不已,更何况陆灵犀已经喜欢了谢麟那么多年,此刻的痛苦可想而知。

    两人在街上逛到商场打烊。陆灵犀买了很多东西,多到扶晓都提不了。

    陆灵犀一晚上都没说话,扶晓担心的一夜都没怎么睡,清晨起来看见陆灵犀的眼睛又红又肿,心里难受的不行。可是感情的事情谁也帮不上忙,伤口唯有自己慢慢愈合。

    周六这天,季脩筠开车送两人回甘城。

    扶晓和陆灵犀一起坐着后排,陆灵犀一路沉默。

    季脩筠并不知道陆灵犀暗恋谢麟多年,只是以为她看见青梅竹马的两人都飞快的结了婚,而她自己依旧孤单一人所以很失落。只有扶晓知道,陆灵犀此刻的心碎和绝望。

    婚礼热闹奢华,宾客如云。

    谢麟和扶晓陆灵犀不同班,扶晓因为经常去找谢麟,对李明溪隐隐有点印象,是个很文气的女孩儿。五年没见,她比当初上学时漂亮了不少,也或许是化了妆的缘故,但是和灵犀比,还是差了很多。

    感情的事情没道理可讲,扶晓觉得陆灵犀样样都很好,可是谢麟偏偏不喜欢。

    陆灵犀在甘城的老房子早就卖了,扶晓不放心她,婚宴后,带着她和季脩筠一起回了自己家,寸步不离的看着她。

    扶广林是第一次见到未来的女婿,非常满意。

    晚上,谢麟和李明溪夫妇单独请了扶晓和陆灵犀吃饭。

    扶晓本想拒绝,陆灵犀却抢先答应了。

    季脩筠留在家里陪着扶广林和王雅兰吃饭,扶晓和陆灵犀一起到了酒店。

    卸了妆的李明溪看上去清秀文雅,和谢麟看上去很般配。

    陆灵犀一直看着李明溪,眼神直勾勾的,扶晓生怕她会失控,拼命的和李明溪说话,引开她的注意力。

    这顿饭吃的无比艰辛,扶晓借口把季脩筠放在家里,担心老爸欺负他,匆匆离开。

    谢麟送她们的时候,握着李明溪的手,很认真的说:“结婚以后,我可能不会像以前那样,经常和你们联系了。但是,朋友就是朋友,一辈子的朋友。哪怕十年没有打过一次电话,二十年没见过一次面,你们有什么事,我一定会两肋插刀。”

    扶晓听见这句话,眼睛一热。

    陆灵犀泪如雨下,转身就走。

    扶晓追上去,握住了陆灵犀的手。

    李明溪碰了碰谢麟的胳膊:“你为什么要说我曾经救过你?”

    谢麟答:“因为,扶晓问我为什么会和你结婚。我说你高三的时候曾经救过我。”

    李明溪笑:“所以你以身相许了是吗?”

    谢麟点头,笑了笑。

    六年前,他喜欢的女孩儿在小吃一条街将他从车轮下拽回来。

    然后,他在那条街上吃了这辈子最难吃的一碗牛若面。

    六年后,他鼓起勇气说出来,然而她完全没反应,她都忘了,可是他还记得。

    这辈子永远都只是朋友。

    这样也很好。

    陆灵犀一夜没睡,心里想着谢麟,从三四岁开始想起,一直想到现在。

    她二十四年的岁月里,从有记忆起的那一刻,几乎全都有他的影子。

    可是她不如扶晓勇敢,她错失了最好的机会。

    论长相论人品论时间,她样样都不输给李明溪,可是她就是输了,她输给一个胆小的自己。如果她勇敢一些,如果她考到芙蓉市的大学就去谢麟的大学里找他,结局一定不会是现在这样。因为,如果他一开始就喜欢李明溪,不会时隔四五年才走到一起。

    他是被李明溪感动了,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她对他的感情再深又如何,从来没有表现出来过,更没有在谢麟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站到他的身边,没有陪他一起共患难。

    如果时光倒流,她一定不会这样深埋自己的感情,她甚至可以辞了职去北京陪谢麟一起渡过他人生中的第一个关口。

    她为什么那么懦弱,为什么浪费了那么多的时间?

    她等啊等,等到他结了婚。

    三人在甘城住了一晚,翌日中午吃过饭回到芙蓉市,季脩筠送两人回到家属院。

    陆灵犀拦住扶晓:“我想一个人静一静,你不要陪我。你和季脩筠回去吧。你放心,我不会想不开,我要是想不开,前几天就想不开了,不会等到今天。”

    扶晓又约她出去玩。

    陆灵犀摇头:“我好累,想要回去歇歇,睡一觉。我两天没睡了,特别困。”

    陆灵犀非常坚决的不肯让扶晓跟她一起回去,自己独自一个人回到居处。

    屋内从来没有过的空荡荡。她在两个房间里来回晃荡了几十趟,一遍一遍的看扶晓的房间,看她留下来的东西。看着看着,她蹲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

    她断断续续哭了半个多小时,身体里的水分全都流成泪水,然后起来两眼一花,扶着墙,顿时又哭起来。以前她有点不舒服,扶晓就会大惊小怪的来关心她,她感冒发烧,她恨不得半夜背着她去看急诊。

    这个世界上,她最重要的四个人,父母,谢麟,扶晓。她失去了三个半。

    扶晓现在一分二,另一半给了季脩筠,等有了孩子,她就是三分之一,四分之一。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这可真是人世间最虐的一句话。

    陆灵犀拿着钱包离开了房间,在商场里游魂一样的逛,直逛到广播里说打烊了。

    她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孤零零的站在夜色中的街头。这个世界上有数十亿的人,可是她孤单的像是一粒微尘,风一吹就要被卷走,不知去向,不知归宿。

    “陆灵犀?”

    身后有人叫了她一声。

    她一开始没听见,第二声的时候才回过头。

    周以檀站在她的身后,穿着一件黑色的t恤衫,愈发显得高瘦,风吹起他的头发,露出整张面孔,白净,寂寞,像是游离在整个世界之外的一个游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