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夜幕下的黑影

春秋的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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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何涩声地说道:“想不到我一个冬天的努力,赚来的钱,兄弟居然只用了几天就赚回来了。”

    老何实在是想不到,怎么还有这么快的赚钱方法,难道是打劫?

    确实是打劫,可是也没有见过哪个土匪几天就能打劫这么多的财富呀!一时间,老何的脑中在考虑自己是不是也得弄一波土匪养着,帮自己出去打劫打劫?

    没有耽误时间,大唐的军令阴文已经被别人破解了,变得不安全了,这事得赶快去告诉李靖,顺便得给自己捞上一些好处,这才是真理!

    夜幕下的大漠显得极为不平静,不时有野狼成群结伙地行走捕猎,驼城原本的位置,一地的尸骸没有人来清理,散发着的血腥味,将大漠上的野兽招了过来,虽然很多尸块都已经被冰冻了起来,硬梆梆的,但是这并不妨碍这些在大漠刨食的野兽,它们将尸块咬的咔嚓咔嚓作响,不时还有野兽相互抢食,发出的呜呜的警告声。

    在这个驼城的周围可不止有着野兽,还有着不少的黑色人影,这些人似乎不是一伙儿的,相互打斗了几场,丢下了几具尸体,发现谁都奈何不了谁,便只能暂时地达成了和解,也不再相互厮杀,反而是井水不犯河水,各自查看各自的。

    如果小云子和金烨在这边,就不难发现,其中一波人是百骑司的探子,另一波人领头的是一个叫做熙童的大汉,正是当初在玉山时装着想要杀小云子,为大唐除了长安三害的游侠。

    熙童对着手下的人说:“都查看仔细了,不可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田襄子田师说,金侯爷和云侯爷他们两人可是掌握着白玉京的秘密,那可是成仙的秘密啊!眼前这些人都是在对付他们几个人的过程中被人正面杀死的,现场看起来根本就不像是人能够做到的,要是能够搞明白他们是如何杀伤夜陀和他手下的,我们就可以掌握成仙的法门,到时候自然可以长生不老。”

    熙童手下的探子低声地轰应一声,眼中散发着狂热的光芒,成仙啊!多少人追求的梦想啊!如今这个秘密似乎就在眼前了,绝对不能够放过。于是四下分散开来,查探得更加卖力了。

    于此同时,百骑司也在上演着相同的一幕,只是成仙的诱惑变成了升官发财的奖励。

    熙童自己也在仔细地观察着,他发现,夜陀和他的手下,伤口很细,只有薄薄的一条,却很是平滑,而且伤口处的肉居然好像是熟的。

    熙童有点懵逼了,以他多年的经验来看,却还是不能发现这是何种武器所致,伤口很细说明这个武器很是锋利,瞧瞧后面一块被平滑地切成两半的几吨重的石头就知道了。

    只是熙童实在是想不到到底是怎样的武器可以很轻松地像切豆腐一样切开巨石?他拿刀在石头上砍了几下,只留下了几道浅浅的白色印记。熙童只感觉不寒而栗,背后的冷汗不停地冒出,这种武器的威力实在不是自己能够抵挡的,想想自己当初居然装着为民除害的借口接近云侯爷和金侯爷,现在只感觉自己当时在鬼门关上走了一遭。

    熙童再次查看起其他人的伤口,同样很是平滑,这就是比较奇怪的了,人活着的时候,斩下肢体,哪怕是斩得再平滑,斩下的肢体肌肉不自觉地收缩膨胀,直接导致伤口凹凸不平,这是他的经验告诉他的。

    可是,这与眼前的情境完全不同,熙童可不认为这些人是被杀死后才被人斩下肢体,伪装成这样的,世上根本就没有这么无聊的人。伤口创面上那微熟的血肉,却无时无刻不透露着诡异。

    熙童听说云侯喜欢美食,可是就算云侯再喜欢美食,想来也不会拿人的身体来做美食的。像隋末的朱大吃人魔王毕竟只是少数而已。

    看着夜陀手下那或是面带微笑,或是虔诚,或是惊恐的表情,熙童心中说道:“不正常,太不正常了,这些人到底经历了什么?”

    熙童准备回去好好地向田襄子禀报禀报,顺便在请教一下。在熙童的认知中,田襄子是无所不能,无所不知的,想来田师一定会给他一个合理的解释。。

    百骑司放飞了几只鸽子,看鸽子飞的方向,正是大唐的都城,长安。

    许敬宗在孙思邈的医治下,很快就解了千日醉的药性,醒了过来。醒过来的许敬宗顿时老实了很多。

    这几天发生的事颠覆了许敬宗的三观,神仙竟然是存在的!这让许敬宗如何自处啊?他是谁,是不是坏人许敬宗自己不知道,但是绝对不是一个好人啊,要是以后真的有报应,那他可就惨了。

    许敬宗根本就没有想过把自己见到的事给说出去,要是神仙不愿意,自己这么做惹恼了神仙就不好了。只是他平日里见到金烨和小云子显得是更加热情了,简直就是把两人当成了自己的祖宗伺候,这么粗的金大腿,现在不抱着以后可就晚了。

    就连许敬宗日常中的行为,一举一动都仿佛有了一种君子风范,儒雅,充满风度。似乎再也不是金烨印象中的千古奸人了,这让金烨感到很不适,几回把他叫到旁边帮他科普了几次,这才恢复了一些。金烨忍不住摇了摇头,自己这是矫枉过正了。

    李靖再次出动,追击逃往阴山的颉利可汗,金烨是知道的,只是连日内的奔波和杀戮让金烨的心很是疲惫,虽然在身体上并没有感觉到什么不适。所以并没有跟着一起去。

    以前金烨一直向往着古代大将,在战场上杀敌浴血的痛快,向往着赵子龙白马银枪的帅气,可是真正上了战场才知道,杀戮和疯狂才是战场上的主旋律。。

    虽然金烨本领高强,不会担心自己会被留在沙场上,但是看见自己往日的战友在一个个的减少,看见那些敌人不顾自己死活,向你挥动刀枪,你只能一枪划破他的喉咙。

    杀着杀着,会杀到你的手麻木了,接着,你的心也麻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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