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章 再临荒古禁地

春秋的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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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禁区,荒古禁地位于燕国的中心位置,所以无论从什么地方出,只要认准向燕国的内地方向,任何路线都可以到达向那里进。

    金烨选定了路线,便个人独自在路上向着荒古禁地的方向晃晃悠悠地走着,他的脚步似缓却实快,往往步跨出,整个人就在十数米之外了,却是金烨在密境中开辟苦海之后,可以动用里面的法力了,施展出了缩地成寸的法门。

    金烨的眼睛微闭,他心分二用,方面调动部分神念探查着前路,毕竟在高行走的过程中,往往神识的查探会比眼睛来看更管用。而另方面,金烨则是调动苦海中的神纹,努力地将它们汇聚成玉碟的模样,不停地锻打着。

    “唉!原本还以为凭借自己强大的神识可以很轻松地将重器炼成,早早地和各方天骄较高下,谁曾想自己底蕴深厚,苦海中的神纹也是常人的数百倍,甚至是数千倍,这样想要炼重器,却是更加困难了。”

    忽然金烨停下了脚步,在路旁小声地叹气,却是炼器又失败了。只见他身穿身自身的纱衣道袍,在道袍的背后位置,还有着个卦图案,看起来贵气逼人,又不乏仙家的风度,让人见了都情不自禁地尊声“道长”。

    “咦!那是……难道那就是荒古禁地外的小镇吗?”金烨抬起头,却现自己貌似已经来到了荒古禁地的地界,而他的前方正是荒古禁地外的小镇。

    “果然,燕国虽然相较于凡人来说,算得上是幅员辽阔了,但是对于修行之人来说,却还是不够看。稍微有点修为的人,居然只要几天的时间就能够横跨整个燕国,要是来了个大神通者,怕是步就能够横跨整个燕国了吧!”金烨感慨道。

    在他的眼中,则是已经隐隐约约出现了座小镇。金烨却是嘴角泛起丝复杂的笑容,他在禁地之中创出了式神通,原本金烨还想着凭借神通横扫当世,不料神通虽强,但是凭借他此刻的能力,还无法完全将神通掌控。

    金烨没有想过自己会这么快又重新回到这里,先前自己和叶凡被带去灵墟洞天的时候,就是和其他人在这里分别的。也不知道其他人各自都有什么奇遇?还活着没有?而没有鳄祖恶念附身的李小曼还能够在修行之路上越走越远吗?

    人生的机遇真是难以琢磨啊!金烨感慨,他自然是没有心情关注除了叶凡和庞博之外其他人的死活的。毕竟金烨和他们的交情也只是范范而已,稍稍感慨了下,就将所有的事情重又全部抛下。

    金烨进入小镇,故地重游,这里临近荒古禁地,每年总是有不少寿元干涸的大能,无法激活苦海的修士来这里寻找机遇,进入荒古禁地之中,或是为了寻找神药,或是为了激活苦海。于是小镇上车水马龙,行人摩肩接踵,很繁华与热闹,叫卖叫卖声不绝于耳。

    “香酥鸡翅,不好吃不要钱。”

    “张氏灌汤包,皮薄馅大汁多味美,快来品尝啊。”

    听着这些此起彼伏的叫卖声,金烨心中却是格外宁静,北斗星域世界实在是太大了,很多地方都是荒芜人烟,而修士也多是在灵山大泽之中修炼,很少有机会接触俗世,时间长了,竟然有了种孤独的感觉。

    大道之路人独行,这才是修士要真正经历的道路吗?

    忽然,金烨笑了,他不必为了寿命而忧心,比起普通的修士,已经算得上是种幸运了,小镇如过去,没有任何变化,仿佛时间从来都没有在这里留下痕迹。

    “糖葫芦!酸酸甜甜的糖葫芦咧!”个小贩肩扛着个稻草扎成的大棒,上面插着成串的糖葫芦,颜色鲜红,甜甜的香味在空气中弥漫,闻看就让人充满食欲。

    “兀那小贩,糖葫芦多少钱串?”金烨觉得自己的口中生出津,直接拦住了小贩。

    “这位少侠,糖葫芦两文钱串!”小贩陪着笑脸,金烨身道袍,贵气逼人,看就不是他能够招惹的。

    金烨直接掏出锭银子,抛给小贩道:“我全部买下了,不必找零。”

    “大哥哥……我饿,给我买个包子吃吧,求求你了,囡囡非常饿。”

    忽然,个稚嫩而可怜的声音传来,有人在轻轻拽他的裤脚。

    金烨低头现,个浑身脏兮兮、可怜巴巴的小女孩正眨着大眼,仰头望着他。

    她不过三四岁的样子,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脸上满是污迹,唯有双眼睛很清亮。

    “囡囡好饿,大哥哥你行行好,给我买个包包吃罢。”小女孩怯怯的,很是害怕的样子,眼中噙满泪水,似乎挨饿很多天了。

    金烨心中软,直接拔下串糖葫芦递给小女孩,蹲下身道:“小妹妹,你叫小囡囡?”

    “嗯!小囡囡好饿!”小女孩怯生生地接过金烨递过来的糖葫芦,小口小口地吃着,两只眼睛在偷偷地打量金烨,似乎对金烨很是害怕。

    果然!金烨心中动,眼前的小女孩身份神秘,极有可能是狠人大帝的神婴所化,对于狠人的才情,以及不愿成仙,只愿在红尘中等你归来的坚守,金烨自然是无比欣赏。

    但是狠人大帝举世皆敌,更是创造出了吞天魔功,杀了不知道有多少天骄,在无边的杀戮中证得大帝。

    就像她的名号那样,这是个狠人,按说此时金烨应该是心中警铃大作,举动都应该小心翼翼才是,可是此刻看着可怜兮兮的小囡囡,金烨竟然生不起丝毫的防范意识。

    金烨没有现,在他分神的时候,小囡囡竟然目露奇光,很是好奇地打量金烨,如果金烨能够现小囡囡的目光,就肯定知道,眼前的小囡囡绝对不会简单,也绝对不会和原著中的小囡囡是同个人。

    金烨心中有些酸,对着小女孩微笑,伸出手,拉着小囡囡,道:“走,哥哥带你去吃好东西。”

    在小镇中心有座太白酒楼,个穿着身紫色道袍的道士手扛着糖葫芦的草棍,手拉着个脏兮兮的小乞丐出现在酒楼之中,正是金烨和小囡囡。

    小二立刻迎了上来,笑脸躬身道:“客官,是打尖还是住店啊?”

    然而不等金烨答话,个身穿粉红色长衫,身书生打扮的公子就叫嚣起来:“酒店的老板呢?怎么连乞丐都能够进酒楼了?赶快赶走,免得影响了本公子的身份。”

    在那公子的身旁,有个小斯打扮的人接话:“就是,就是,我们家公子是何等的身份,岂能和个乞丐在同个酒楼内起吃饭?”

    小二为难地看了看金烨:“客官,您看?”

    “大哥哥,要不我们不吃了吧!囡囡不饿了!”小囡囡似乎很懂事,生怕金烨吃亏,帮金烨找台阶。

    金烨摸了摸小囡囡的脑袋,道:“别怕!大哥哥说要带小囡囡找好吃的,自然就会做到。”

    转而今天冷冷地扫了眼那公子,冷冷笑:“我还当是哪家公子呢!穿着身粉红长衫,原来是个兔爷。”

    “你找死!”显然金烨的话是戳中了公子的痛处,他长这么大居然还对异性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此刻金烨提起,于是不管不顾,就要冲上来给金烨顿老拳。